根据《深圳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数量的通知》(深环监[ 2020]9号),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十六项反馈意见涉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整改,公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十六问指出,深圳要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四分类”制度建设深圳垃圾分类,早日布局垃圾焚烧厂在市县空间规划中的地位。 ,统筹安排,破解邻避效应。
二、整改任务
(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委区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二)整改时限:2019年底
(三)整改目标: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科学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
(四)整改措施:
1.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推进危险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废旧织物、年桔、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到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达标单位(社区)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分类收运实现每天 3,300 吨。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推进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等三大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2018年底基本建成,2019年全面投产,实现一次垃圾“零填埋”处理。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龙岗区委区政府、宝安区委区政府、南山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落实
深圳建立了强制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三期垃圾焚烧发电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三大垃圾焚烧设施将于2019年全面投产。
(一)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工作全面实施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全市建立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以“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危险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为基础,科学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努力做到生活垃圾全分类、可回收利用。被分割。收集一切。分配大而相对集中的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其他厨余垃圾(果蔬垃圾);对居民产生的玻璃金胶纸、危废、废家具、废织物、年桔等,对家庭餐厨垃圾进行精细分类,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已确立的。全市居民小区按照“分类集中放行+定点监管”模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深圳垃圾分类,实施垃圾分类清点,配置集中分类设施,安排督导员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在安置点提高居民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截至2020年10月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标单位(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固体废物分类示范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分类、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生活垃圾达到每天5969吨。
(二)推动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为化解“垃圾围城”危机,2016年以来,深圳着力推进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三期工程三大项目建设。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 2019年3月投产,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焚烧量3800吨/日,2019年7月投产; 5000吨/日焚烧规模的东部环保电厂于2019年9月投产。 2019年11月,深圳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有效破解“垃圾围城”危机,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支撑试点示范区。
如对本期整改及公示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公示期间向我们反映。邮寄项目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项,以服务日期为准。
深圳市行政综合执法局
2020 年 12 月 28 日
粤能环保是智能垃圾分类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是行业的领跑者。 垃圾要分类,粤能是必备!
咨询热线
0755-28859919